個人開發者能夠程式設計只是最低限的條件。然而,世間上卻充斥著程式設計是萬能技能的言論,還有「只要會程式設計就能逆轉人生」的說法。基於想要啟蒙這種現況的念頭,我才決定撰寫這篇文章。
在行動應用程式開發中,有三個必須達到的品質,只有當這三個品質都滿足後,才有可能讓商業成立。希望個人開發者能認識到,儘管自己是開發工程師,但同時也必須作為 QA 工程師,將符合這三個品質的產品交付給用戶。
這些其實是非常基礎的要求,對於自認能程式設計的人來說,應該可以突破這個階段。
Apple 的行動應用程式審查嚴格聞名,據說申請的應用程式有四成會被拒絕。只有突破這道門檻,才能真正站上競爭的舞台。此外,對於程式設計以外的隱私相關知識也會無情地要求,因此需要持續自行學習和調查。
Google 的行動應用程式審查雖然不如 Apple 嚴格,但開發者間卻以特殊條件臭名昭著(當新建個人開發者帳號時,需要至少 12 名測試者連續 14 天以上同意參加應用的閉測)。雖然有些方法可以回避或解決,但仍需仔細思考並突破,是非常高的門檻。
只有完全滿足上述要求,才能成立持續的商業。因為有金錢交易所以無法以個人或初學者的名義推辭,這是一個相當嚴酷的現實。
在持續從事個人開發的過程中,我深刻感受到高技術力無疑是必要的,但最終仍需具備全力以赴到底的能力。
個人開發常伴隨著孤獨感,容易使心理疲憊,因此一定要強烈重視心智的照顧。
此外,個人開發的動力是唯一的資源,務必予以堅守。強烈建議不要參加 SNS 或開發者社群。這可能聽起來意外,但與他人的作品比較完全沒有價值。被此類比較所打擊的動力對於個人開發是生死攸關的問題。
將時間浪費在SNS上進行所謂的市場行銷行為,即使在某種程度上是無效的行為。試著從實際運營的應用中獲得的曝光量來計算 CVR,然後將 SNS 中獲得的曝光量套用 CVR 計算虛擬的單位數。
不如打工賺錢投入關鍵字廣告高效得多。(這是將 SNS 浪費的時間換算成打工的時薪後廣告轉換的情況)
而且 SNS 吸引了大量沒有興趣的路人,這會降低留存率。
(這實際上是一個相當樂觀的計算,SNS 的 CVR 實際上還會更低。)
(SNS 確實存在如「爆紅」這樣的奇蹟因素,但內向性強的開發者能重現爆紅機會的質疑,我有很大疑問。十之八九不如買張彩票在家睡覺的期待值更高。)
若要清楚說明 SNS 上的有效手法,例如一位露營類的網紅開發了一款露營應用並在 SNS 上公開,當然他的追隨者都是對露營有濃厚興趣的人,且會重視他的人格。因此,他的 CVR 會相對較高,留存率也會提高。
那麼,對於個人開發者而言情況又會如何呢?個人開發者必然需要專注於個人開發,因此發佈的內容多集中於開發方面。首先,這並不是面向大眾的內容,追隨者的趨勢也會較為偏頗,可能多數是同行或科技相關。這也許聽起來失禮,但他們並不是用戶。因為他們能判斷應用的好壞,與企業相比,沒理由去用個人的產品。
如果你是朝著露營網紅的方向並制作露營應用,我當然會鼓勵這樣做。(不過,這是一種將自己的時間奉獻給 SNS 平台的行為,聰明的讀者應該會發現,你可以用錢來買到這一切。)
事實上,談論市場行銷的原因,可能更是為了紓解孤獨,我不打算否定這一點。渴望與群體一起是人類根本的需求,我也自然有這樣的渴望。但絕不要忘記把服務傳遞給用戶,讓他們快樂這一重大使命。
我並不想使即將挑戰個人開發的人感到畏懼,僅僅希望能作為前輩,與你分享一些見解。
同時,這是我的個人觀點,若僅僅有 100 次下載,你是認為只有 100 次而已,還是認為 100 人都選擇了你的應用呢?這將會決定你是否能繼續個人開發。我認為,將金錢或下載量視為僅僅的數字的人,將因為效益不佳而無法持續下去。(雖然這只是理想主義,也可忽略我的意見)
我希望未來會有更多珍視用戶的優秀個人開發者出現。
本文對於 SNS 始終持批評立場,因為是針對尚未發布的個人開發者寫的文章。對於已經完成開發並發布的個人開發者,我不認為他們應該完全遠離SNS。這部分應靈活判斷,除了行銷之外,還有可能能帶來有益的收穫。不過,要承認潛在的精神侵蝕是客觀事實。
以 AI 開發出應用並自豪地說「一周內就做成了」的行為,
對於渴望洞穴的顧客來說,講述製造鑽頭的流程,根本是不合邏輯的。
由於著作權的存在,學習來源並不可能完全「白板」,這是客觀事實,因此對於此情況產生反感的意見和情感是有正當性的。
我會對這些存在於社會中的人保持尊重,不會主動提及使用了哪一種 AI 的情況。首先,用戶對製造過程不會有太多興趣的想像力,我認為值得注意。
而且不論是 LLM、FW、OS 或是庫,都相當於某個人全力以赴所建立的成果,卻沒有感受到對此事實的尊重,這讓我感到厭惡。
原文出處:https://qiita.com/tatsuoNakano/items/5557800c41eb43b43f2f